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人文素质 正文

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
作者:时间:2017-07-03点击数:

为激励学生积极参加身体锻炼,引导学院深化体育教学改革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版)>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   第一条、测试组织

全部测试项目利用周末集中测试,由学院体育教学部制定各系(相关班级的测试时间系()负责通知和组织学生按指定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进行测试,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。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试者,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请假,另行安排测试时间。

   第二条、测试时间

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

   第三条.测试对象

全院三年制高职学生(身体残疾者、患有严重疾病者需携带医院有效证明到院系填写申请表,院系签字后送至体育教学部办公室办理免于测试手续。)

   第四条、测试项目

1、男生: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引体向上、立定跳远、坐位体前屈、50米、1000米

2、女生: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卧起坐(1分钟)、立定跳远、坐位体前屈、50米、800米

   第五条、测试方法

1、身高:

受试者赤足,立正姿势站在身高计的底板上。躯干自然挺直,头部正直。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,读数时双眼应与压板水平面等高进行读数,以厘米为单位,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。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.5厘米。

2、体重:

测试时,杠杆秤应放在平坦地面上,调整0点至刻度尺水平位。读数以公斤为单位,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。测试误差不超过0.1公斤。

3、肺活量:

测试时,受试者进行一两次较平日深一些的呼吸动作后,液晶屏上最终显示的数字即为肺活量毫升值。每位受试者测三次,每次间隔15秒。记录三次数值,选取最大值作为测试结果。以毫升为单位,不保留小数。

4、仰卧起坐:

受试者仰卧于垫上并曲腿,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。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,以固定下肢。受试者做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。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。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。

5、引体向上:

受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,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。静止后,两臂同时用力引体,上拉到下颚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。

6、立定跳远:

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,站在起跳线后,脚尖不得踩线。两脚原地同时起跳,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。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。每人试跳两次,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。

7、坐位体前屈:

受试者两腿伸直,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,两脚分开约10--15厘米,上体前屈,两臂伸直前,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,直至不能前推为止。

8、50米:

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测试。站立起跑,受试者听到“跑”的口令后开始起跑。发令员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。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,受试者躯干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。以秒为单位,记录测试成绩,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,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“0”时侧进1,如10.11秒读成10.2秒记录之。9、800/1000米:听从指挥,严禁抢跑、少跑、带跑。

9、800米跑或1000米跑:

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,站立式起跑。当听到“跑”的口令开始起跑。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,当受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。以分、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,不计小数。

  第六条、测试须知

1、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、校园卡或学生证参加测试,没有证件的学生一律不予测试。哥班班长或体育委员在测试前跟测试老师确认本班学生,避免出现替考,若测试学生发生替考现象,一经确认,上报学院按学有关考试规定严肃处理,同时本学年测试成绩按0分计算,不得参加补测。

2、测试时要求学生穿运动服、运动鞋,并配合教师进行积极的热身练习,以避免测试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。

3、长跑(1000米800米)测试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,请同学确认个人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测试。如隐瞒情况坚持测试者,造成不良后果,自行承担责任。

 第七条、测试标准说明

1、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,满分为120分。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,满分为100分。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,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,满分为20分;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,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,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。

2、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:90.0分及以上为优秀,80.0-89.9分为良好,60.0-79.9分为及格,59.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。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,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%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进行评定。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。测试成绩填写登记卡,并存入个人档案。

3、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,体育教学部门核准,可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存入学生档案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免测。

4、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》测试的具体标准和要求,应根据当年国家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测试文件进行执行。

第八条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》的实施和上报工作应纳入教师工作量

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、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的通知和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》以及《全国高等职业(专科)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》等四个文件的相关规定,实施体质测试及上报工作应计入教师工作量。

   第九条、教师测试工作量  

根据上述第九条相关的规定,并结合学院自身的实际情况,由学院体育教学部组织安排系(相关班级(未开设体育课行政班)进行测试工作工作量按照2课时/每班核算。

  第十条、测试数据汇总、整理、上报工作量

为及时完成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工作,体育教学部特成立测试工作组,并指定两名教师,利用课余时间加班完成全院所有学生的体质测试数据汇总、整理、上报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数据库工作,该项上报工作量按照24课时/人核算。

第十一条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职业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| 职业教育工程造价专业教学资源库

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基础教学部版权所有  蜀ICP备19001482号(德阳校区)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 (成都校区)成都市青白江区万桂路38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