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表1
附表1
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体育运动队学生修读课程
加分申请表
学生姓名 |
|
学号 |
|
学生电话号码 |
|
学生所在系 |
|
班级 |
|
体育专项 |
|
任课教师姓名 |
|
任课教师所在系、院 |
|
任课教师电话号码 |
|
课程名称 |
课程代码 |
学时/学分 |
原分数 |
申请加分分值 |
总分 |
|
|
|
|
|
|
|
1.本人于 学期代表学院参加 训练项目的训练,按学院《运动队管理办法》第四章之规定,特申请 学年 学期修读的以上课程加分。 2.本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表学院参加 比赛,按学院《运动队管理办法》第四章之规定,特申请 学年 学期修读的以上课程加分。 申请人签字: 年 月 日 |
任训教练 意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基础教学部 分管主任审批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教务处 处长审定 |
签字 年 月 日 |
学院 分管院长批准 |
签字 年 月 日 |
加分表注意事项
各教练、队员:
为加强我院各运动队队伍建设和发展,根据川建院【2015】94号文件《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运动队管理办法》之规定。 就近几学期加分表存在的问题做以下情况说明:
一、加分表表格填写、上交注意事项:
加分表收集时间结点: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二下班前(教练员完成签字),以运动队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基础教学部喻莹老师(计算机教学楼3209)处。
填写注意事项:
单科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30分。
不及格课程(60分以下),加分后分值不超过65分。
及格科目(60—79分),加分后分值不超过80分。
80以上科目(80—84分),单科加分分值最多加到85分。
85分以上科目不再加分。
取消加分注意事项:
不加分科目:思政课程、体育课程、开卷考试课程、实训课程。
取消加分情况:加分表信息不完整、错误(如:科任教师所在部门)、字迹不工整、有涂改痕迹,队员所修科目有多次旷课、违纪行为者。
基础教学部
2020年1月18日